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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好没在青春年少的日子遇见你(2)

时间:2016-04-26 11:20来源:个性说说网 作者:L_冯小风 点击:

(2)

从她高中毕业起,她就没参加过同学聚会,最多也只是和三五朋友小聚,但这次她还是来了。

十年,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改变了多少人的心境先不说,光是容貌的变化也让人大呼惊讶。

曾经那瘦骨嶙峋的像猴子一样的男生现在已经大腹便便,说话时双下巴一抖一抖;那些曾经卑微到尘土里去的女生现在已经学会了浓妆艳抹,脚踩恨天高,一身fashion,走到哪里都好像在享受着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的乐趣。

不过说到变化大的,莎莎也不得不提,从她刚走进酒店大堂便可看出。

负责接待的同学差点没有认出莎莎,直到跟莎莎关系较好的一个女生走了过来。

“什么时候走优雅知性风了啊?”旁人看着她那盘着的头发,齐膝的裙子以及高跟凉鞋,不约而同地问道。

“都快三十的人了,总不能老是闹下去啊。”莎莎露出微笑,淡淡回应。

莎莎坐在沙发的角落,看着大家举着红酒杯觥筹交错,随着迷离的音乐脸上渐渐泛起酡红,原来大家都变了啊。

一个女人向她凑过来,“莎莎,好久不见,怎么一点都不见当年的豪气了啊。”

莎莎回应,“人嘛,总要变的,你呢?在做什么工作?”

“我嫁人后,就专心在家生娃带娃了。”

“我记得你不是很想当护士的吗?”

“那一行太辛苦了,搞了一年就辞职了。”

莎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,她还记得十年之前,这个女人曾经信誓旦旦地向南丁格尔保证,以后一定要成为最美的白衣天使,只是如今……

莎莎继续跟她闲扯,直到一个长腿黑丝,浓妆艳抹的女人向她走了过来,“你现在过得怎样啊?不是听说你和江……”

那女人话音未落,另一个女人硬生生地将话给截断了,“在聊什么呢?我也来掺和一下。”

莎莎知道这个朋友是为她好,故意不让别人说出那个名字,但是此时的她显得毫不介意,“你说江铭是吧?跟他分了好多年了,现在嫁了个工程师,挺幸福的。”

长腿黑丝看似惊讶的咂了咂舌,“哦哦,难怪他没来。”

“他没来么?好像也是。”莎莎平静地答道。

吃过饭,她并未做过多停留,所有的邀请都被她以孩子为由拒绝了。

依旧在下车的地方等车,当那辆熟悉的公交车缓缓驶来的时候,冷不丁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。

(3)

江铭的脸像是没有被岁月动过刀子,依旧那么的英朗帅气,配上白色衬衫,一点也不像是三十岁的人。

莎莎用叉子挑着一块马卡龙放入口中,中饭实在没吃太饱,所以现在食欲还大盛。

“没想到你还是喜欢吃马卡龙。”江铭说话的时候,总是带着迷人的笑容,准确地说,有点儿坏坏的感觉。

“总不能把自己变得面目全非吧,还是得留着些东西。”

江铭沉默着不说话。

莎莎又接着问道,“刚才怎么没看到你?”

“没有什么想见的人,”江铭用长勺搅动了一下咖啡,然后双目盯着莎莎,“除了你。”

“哦,是吗?”莎莎漫不经心地将目光飘向窗外,面无表情地说道。

“你说,我们还……”

江铭话未说完,莎莎一本正经地看着他,“如果这句话,你换在三年前问,我还可以回答你,现在我只想说,我有一个爱我的老公和一个可爱的孩子,我们很幸福。”

“那不是你想要的幸福,那种幸福只有我能给你。”

“你错了,幸福就像走路,有一条路的前方是你渴望已久的钻石,但是这条路你走得遍体鳞伤,那么久而久之,你就会绝望。那个时候,你也就会想换条路走,或许最后只得到了一块水晶,但是那时你会知道,水晶和钻石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有一个一路陪你走还关心着你的人。”

“莎莎,以前是我不好,可我现……”

“嗯,好了,我吃饱了,既然都是同学,就不AA了,改明儿我请你,多谢招待。”莎莎起身离开,留下一个白色的背影。

(4)

十年前,莎莎还是一个留着齐耳短发,疯狂地迷恋着F4的高中女生。

如同她那个年代所有的女生一样,都爱慕着有一段道明寺和杉菜般的恋情。那时的莎莎胆子很大,是一个敢为了打一个赌然后跑到男厕所门去堵校草,非要校草说出“我爱你”三个字的女生。

但莎莎并不喜欢校草,因为他不够坏。她的理想对象应该是像道明寺那样,对所有人都坏,唯独对她好的那种。当然,颜值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。

同班的江铭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

一八五的个子,硬朗的线条,斧斫般的面孔,加之眼神里那坏坏的意蕴,无一不是莎莎心中的白马王子的形象。

莎莎伙同朋友在江铭的面前制造各种意外,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,她上演了一场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中林岚骑单车撞到顾小北身上的情景。不过她选的地点太过偏门,在一处台阶旁,相撞之后,她倒是没什么事,江铭则顺着不高的台阶滚了下去,磕破了膝盖,崴了脚踝。

莎莎安排的桥段不是这样的,但是殊途同归,都是以接近江铭收尾。

七天的嘘寒问暖,最终换来了这场长达六年的恋爱。

高中毕业后,他们一个天南,一个海北,长距离地恋爱让他们找到了更多的浪漫。有时,千里之外的江铭会在情人节那天忽然出现在莎莎面前,献上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,有时,江铭会为他们安排一场所走就走的旅行。

他们会一起去西藏的冈仁波齐,花一个星期来追寻所谓的转山。

他们也会一起去江南水乡乌镇,踏着青石小径,徜徉在枕水人家。

他们还会一起去青海湖骑行,看蓝天碧水,一起体验运动与生命的魅力。

大学四年,他们走南闯北,去过不少地方。

那段时间,莎莎都以为她这一辈子都要跟着江铭过这种浪迹天涯,羡煞神仙的美好生活。

毕业那年,莎莎提议先不找工作,到处游荡,择一城栖居和工作。

江铭没有同意,他执意要在大城市安家。莎莎同意,毕业之后在北京找了个工作。

从此,两人过上了同居生活。

起初,他们俩还是会远走高飞,周游大河山川,看看美好世界。

后来,这种新奇的感觉越来越淡,江铭也不会时刻陪着她到处去逛了,他宁愿一个人躺在床上大睡一场。

二十五岁那年,莎莎想要一个家,所以她提出结婚,江铭以工作为由推辞。

莎莎不去争执,她选择等一段时间。

后来,江铭的应酬越来越多,慢慢地开始彻夜不归,即使半夜归来,也是浑身酒气。

有一次,夜深人静,江铭回来之时一身酒气,莎莎只不过多问了几句,他便暴跳如雷。莎莎和他吵,江铭顺手拿起床头的玻璃杯便朝莎莎扔去。杯子碰到莎莎的眉骨,边缘处割到眼角,顿时鲜血就冒了出来。

那一晚,莎莎一个人独自游荡在北京街头,任由鲜血在眉角结痂。

第二天,江铭以抽了自己二十个耳光来换取了莎莎的原谅,并承诺等到年末两人就结婚,踏入婚姻的殿堂。

年末岁尾之际,莎莎没能等来结婚,而是江铭手机里一张漂亮女子的大尺度照片,莎莎质问江铭,江铭只是说,朋友恶搞而已。

直到那天,她无意中撞见江铭和另一个女人勾肩搭背之时,莎莎气得没说一句话,只是自顾自地收拾好自己的行李。

当她拖着沉重的行李箱准备离开时,江铭却一把从后面抱住她,她还是留了下来。

但是出轨是会上瘾的,有了第一次后,很快便会有第二次。

不到两个月,当有一次莎莎出差回来,想给江铭一个惊喜之时,却在半夜里发现家里有另一个女子躺在本属于她的大床上。

莎莎走得很坚决。

她不能理解为什么还有第三次,尤其是还在她怀上宝宝的时候。

她不敢回家,一个人去医院做手术,一个人卧床在出租房休息。

哭了,就拿起枕头使劲地抹眼泪;

痛了,就去厨房一杯一杯地冲咖啡。

一个月后,她告别那个城市,向公司申请调动去国外工作。

一去就是两年。

(5)

她和阿辰是相亲认识的。

那是在一个高档的西餐厅,可莎莎一眼就看出来他并不经常上西餐厅吃饭。

“你不习惯吃西餐吧?”莎莎问道。

阿辰憨厚的笑了笑,点了点头。

“那你为什么还选在这里见面了?”

“我以为你会喜欢。”

她突然想起江铭,好像那么多年,江铭从来没有对她说过,“我以为你会怎样。”好像一切的浪漫都是江铭自私的安排,只是正好也合莎莎的心意罢了。

吃过饭,他们一起去看电影,走在路上时,莎莎突然意识到,不管人潮多么拥挤,有时都挤到不能并排走在一块,但只要并排一起走的时候,阿辰一定会走在她的左边。

莎莎是个直性子的人,“是不是我左边脸好看一些啊?”

阿辰一头雾水,不知道莎莎为何如此一问。

“我看你老是走在我左边,为什么啊?”

“车多啊。”

莎莎突然一瞬间想落泪。

阿辰不浪漫,眼神里没有透着坏坏的神情,老实本分,休息的时候喜欢宅在家里,不懂得制造浪漫,不会为莎莎设计一场绝妙的旅行。

但他们结婚了,生了一个小孩。

有一次,一个同学来她家做客,看到他们以前的照片,说:你们真的是绝配,要是早点认识该多好,小孩都可以打酱油了。

阿辰笑笑,莎莎沉默着没有说话。

(6)

同样的公交车,同样的座位,同样的阳光穿过香樟树叶的罅隙漏在莎莎的肩膀上。看着窗外行人匆匆的脚步,她突然想到,岁月的速度该有多快,才能让这世界在白驹过隙中变得物是人非。

她看见街边有一个女人抱着孩子慢慢走过,站在那个女人旁边的是一个为她举着遮阳伞时刻注视着她的男人,他们就那样慢慢地走着,最后慢到像一幅定格了的油画。

夜晚,安抚了孩子睡觉之后,莎莎躺在阿辰的臂弯里,温柔地轻声说道,“幸好没在青春年少的日子里遇见你。”

阿辰一脸懵懂,“啊?”

“不过,幸好最后是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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